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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花都区分局花都区南片地形地籍修补测监理质检项目(重招)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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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花都区分局花都区南片地形地籍修补测监理质检项目(重招)更正公告 |
| 委托号: |
UT-44011501008 |
发布日期 |
201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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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花都区分局花都区南片地形地籍修补测监理质检项目(重招)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UT-44011501008]
各投标人:
广州合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2015年2月5日发布的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花都区分局花都区南片地形地籍修补测监理质检项目(重招)(项目编号:UT-44011501008)的招标公告内容作如下澄清、说明和补充规定。
一、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1.应更正的事项:
(1) 投标人必须是国内企、事业法人,外省测绘单位须在广州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有备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应具有承担地级或以上大城市土地调查或地籍测量工程项目的经验,以及承担大城市测绘产品质量监理的经验;同时持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
(3) 投标人自2010年以来没有因测绘质量、测绘市场秩序等原因受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处罚的记录,也无政府采购不良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 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均有效);
(5)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更正为:
(1) 投标人必须是国内企、事业法人,外省测绘单位须在广州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有备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应具有承担县级市或以上城市土地调查或地籍测绘工程项目的经验;同时具有甲级工程测量监理、不动产测绘监理的测绘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 投标人自2011年以来没有因测绘质量、测绘市场秩序等原因受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处罚的记录,也无政府采购不良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 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均有效);
(5)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 发布更正日期:2015年2月9日
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81370178-23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并同意按原定开标时间开标,特此通知。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花都区分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5-1
采购人联系方式:(020) 86801404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合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东风西路187号时代国际大厦140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1370178
广州合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签收处: 2015年2月9日
(公司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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