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会纪要
(项目编号:UT-44011108008)
1、投标人问:《招标文件》第51页资格文件第10点“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质量标准检验报告”, 质量标准检验报告并不是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请问其他的监测机构出具的可不可以?检验报告原件需要附在投标书上吗?
答:只要是国家认可的地市级或以上所属质量检测中心或者质量检测所出具的质量标准检验报告都可以。检验报告原件装订在投标书的正本里面,副本可以采用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投标人问:样服的具体送检要求?
3、投标人问:《招标文件》第35页投标样服初审表格中的标准与第17页项目技术要求第4点的标准有什么不同?
答:《招标文件》第35页投标样服初审表格中的标准是针对外观尺寸的;而第17页项目技术要求第4点的标准是整体质量要求,还有我们都会采取最新的适用标准,第4点是目前来讲最新的标准,如果在招标这段时间内出具更新的标准,我们也按照最新出具的标准。
4、投标人问:《招标文件》第17页项目技术要求第2点“每套衣服配备用纽扣大小各一粒”, 备用纽扣有大小之分吗?
答:如属运动服装备用纽扣一颗即可。
5、投标人问:样服面料我们送去相关质检部门检验,质检部门并没有在检验报告中注明“一等品”的字样,不过检验的结果是达到一等品要求的,请问这符合《招标文件》中“检验质量须符合一等品的要求”吗?
答:具体看检验报告中的检测数据,检测数据达到质量要求中一等品的标准就可以,并不是看有没有注明“一等品”的字样。
6、投标人问:《招标文件》第9页投标文件的组成第6点“2010年度的财务报表”是单位出具的还是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答:单位出具的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都可以。
7、投标人问:《招标文件》第52页“见证人”是什么意思?
答:法定代表人授权被授权人来参与投标,要另外有一个人作见证,即第三人。
广州合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1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