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垃圾分类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UT-44011106009 ]
各投标人:
广州合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2011年7月26日发布的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垃圾分类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UT-44011106009)的公告内容作如下澄清、说明和补充规定。
一、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1、应更正的事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2)在广东省内有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成立的有效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执照或证明文件,省内企业免)。
(3)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均有效);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更正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2)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均有效);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更正日期:2011年7月28日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81370178-23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并同意按原定开标时间开标,特此通知。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北路69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合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东风西路187号时代国际大厦140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1370178
广州合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1年7月28日 |